學雜費減免申請

注意!

行政院減免學雜費無需另外提出申請

日間部學生學雜費將扣除1.75萬元

進修部學生計算方式為學分學雜費,補助方式依照實際選修金額*50%,最多補助1.75萬元

(如選15學分*1588元=23,820元,則補助11,910元)

申請資格

凡符合教育部規定之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學生及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孫子女皆可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 

【學生資訊系統】點選「學雜費減免申請查詢」填寫相關資料,並上傳證明文件(須合併為一個PDF檔),即完成申請。

#請於註冊截止日前完成申請手續。

注意事項

  1. 申請學雜費減免者,勿先行繳納註冊費。
    請待申請後5個工作日至【學雜費繳費單查詢】,確認減免金額無誤再下載進行繳費。
  2. 線上申請證明文件時,請將各項文件合併為一份PDF檔案再上傳。
    例:使用免費的開源軟體LibreOffice,將照片貼上再另存為PDF即可合併上傳。
  3. 如欲辦理就學貸款者,須先扣除減免金額後,再向臺灣銀行辦理對保手續。
  4. 同時具有多項減免身分者,僅能擇一辦理。

學雜費減免相關法規

各身分減免金額表

身分 營建/工管/應化/環管
建築/工設/視傳/景都
傳播/資管/資工/資通
航機/飛航
財金/企管/保金/會計
休閒/行銷/銀管/應英
幼保/社工
身障人士子女/學生
極重度、重度身障
55,790 48,515
身障人士子女/學生
中度身障
38,979 33,886
身障人士子女/學生
輕度身障
22,274 19,364
低收入戶 55.790 48,515
中低收入戶 33,410 29,045
原住民學生 34,606 30,306
現役軍人子女 12,456 11,899
特殊境遇家庭
之子女孫子女
33,410 29,045
給卹期滿軍公教遺族 19,330 18,008
給卹期內軍公教遺族 須報部核准 須報部核准

詢問事項 承辦單位 承辦分機
學雜費減免 學務處生輔組
分機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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